近日,区党廉办按照区党委的统一部署,组织两个检查小组通过查看资料、个别谈话和听取意见等方式,分别对南水镇、平沙镇、区党政办公室、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等11个单位检查考核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。针对专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,区党廉办分别发出11份《检查反馈意见》,要求被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完成整改。 一是直面问题不避短。按照市党廉办《关于印发<2017年度珠海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精神,参照区党廉办《区直有关单位落实2017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》要求,《检查反馈意见》一一列举了被查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提出具体整改意见,如完善相关制度、规范谈话提醒记录和归档工作、规范专题学习教育等。 二是限期整改不留情。《检查反馈意见》对被查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期限。对逾期未能完成整改工作的单位,区党廉办除扣减该单位的考核得分外,还将在全区范围内作出通报批评。 通过专项检查和强化监督整改,全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感和危机意识明显增强。同时,通过抓规范化建设,提升管理水平,夯实工作作风、严明工作纪律,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也得到了有效提高。
稿件来源:区纪工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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